事项名称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终审 |
实施机关 |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 |
设定依据 |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二十六条; 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办事条件 | 1.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且符合首套房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 5.提供符合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6.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7.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且无尚未还清并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还的其他债务; 8.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公积金中心信用审核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报材料 | 1.经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首付款收据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2.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4.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5.个人婚姻信息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财产判决书或协议/单身声明)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7.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房必须共同签定抵押合同,联名购房人还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
法定时限 | 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完成终审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无 |
事项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承办机构 | 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 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大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5.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6.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7.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8.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50号 9.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百秀街30号(建行黄陂支行) 10.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189号 1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茂兴路3号附2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7-12329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 电子邮箱:whgjjdkc@sina.com |
监督投诉方式 | 1.市长热线:027-12345; 2.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电话:12388或027-82624205;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风监督电话:02782797902; 4.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处,投诉电话:027-65770000。 |
备注 | 无其他附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