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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审核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转移审核
实施机关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类型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设定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办事条件1.由于职工工作变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或转到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托管专户的。
2.武汉市户籍的缴存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无新的接受单位,男职工未满50周岁,女职工未满45周岁的,且账户余额在1000元(不含)以上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集中托管手续。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在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以内,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缴存银行办理账户转托管手续。
4.单位因撤销、破产等原因需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后,由单位经办人将该单位账户名下的职工个人账户整体转移到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专户内。
申报材料一、本地转移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原件拟留;
2.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批量转移至同一单位的填写)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二、职工个人账户转集中托管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原件拟留;
2.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批量转移至同一单位的填写) 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3.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5.托管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代办的,只需提供托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三、职工个人账户集中托管未到期转入新单位
1.《武汉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原件拟留;
2.转入单位接收函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3.托管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法定时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即办(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市民之家分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事项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承办机构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
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大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5.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6.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7.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8.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50号
9.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百秀街30号(建行黄陂支行)
10.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189号
1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茂兴路3号附2号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27-12329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
电子邮箱:whgjj_gjc@sina.com
监督投诉方式1.市长热线:027-12345;
2.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电话:12388或027-82624205;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风监督电话:02782797902;
4.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处,投诉电话:027-65770000。
备注无其他附加条件


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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