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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转账支付房款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购房转账支付房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实施机关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类型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
办事条件一、职工及配偶需符合“首套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无委托扣划记录的;
3、2010年3月8日(含)以后,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二、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已在房产部门进行备案;提取有效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至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上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止。
三、未全额付清购房款(已办理商贷的视为已全额付清购房款),且该房屋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登记的买受人仅限提取人及配偶,如夫妻一方与他人联名的不能办理提取。
申报材料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原件拟留;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3.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拟留件;
4.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5.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市民之家分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事项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承办机构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
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大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5.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6.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7.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8.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50号
9.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百秀街30号(建行黄陂支行)
10.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189号
1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茂兴路3号附2号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27-12329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
电子邮箱:whgjj_gjc@sina.com
监督投诉方式1.市长热线:027-12345;
2.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电话:12388或027-82624205;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风监督电话:02782797902;
4.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处,投诉电话:027-65770000。
备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省直分中心、东湖分中心、汉阳分中心、汉口分中心办理购房转账支付房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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