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转危为机、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服务民生,以新动能、新体系、新体验、新标准、新风貌,努力建设“专业化发展、科学化治理”的公积金中心,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提档升级,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新一线城市做贡献。
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聚力高质量发展,激活业务增长新动能
(一)改进归集业务发展方式,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1.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集体合同公积金条款,规范单位缴存行为,上门执法检查不低于100家单位。(责任部门:归集管理处;协同部门:各分中心)
2.实施扩面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场调研,与人社、受托银行等单位共享数据资源,建立重点促缴数据库,分类型、分层次扩大归集覆盖面。(责任部门:归集管理处;协同部门:各分中心)
3.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建立个人自愿缴存使用机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群体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责任部门:贷款管理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结合武汉实际,细化缓缴、降比缴存、贷款还款等方面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困难职工共渡难关。(责任部门:贷款管理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审计保全处、会计核算处)
(二)改进提取业务发展方式,支持困难群体改善住房条件
5.全面梳理完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提取政策及流程,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租赁消费的支持力度,推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责任部门:归集管理处;协同部门:会计核算处)
6.深入推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研究老旧小区改建和房屋翻新提取公积金政策,助力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责任部门:归集管理处)
(三)改进贷款业务发展方式,突出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7.主动适应“一城一策”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准投放贷款,应贷尽贷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民生,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责任部门:贷款管理处)
8.进一步简化优化贷款流程,试点对部分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凭网签合同放款业务,探索开展新建商品房网上申请贷款工作,提高贷款办理效率。(责任部门:贷款管理处)
9.拓展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领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范围,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合作机制。(责任部门:贷款管理处;协同部门:会计核算处)
二、聚力专业化治理,构建精细管理新体系
(四)健全内部组织架构
10.按照“九定”方案,理顺各处室、各分中心管理职责,积极探索构建“组织架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11.健全工作督办和追责问责机制,提高行政运转效力;增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档案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爱卫工作,特别是做好疫情期间服务大厅和干部职工的安全防护,确保组织机构安全有序运行。(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同部门:机关党委,各分中心)
(五)强化依法依规管理
12.制发《武汉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及相应实施细则,加大公积金行政执法力度,增强企业依法缴存意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各分中心)
13.加大违规提取和开发商拒贷行为惩处力度,进一步明晰和细化处罚流程,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责任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协同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分中心)
14.修订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精准管理,营造诚信参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活动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审计保全处)
(六)加强合规化管理
15.科学预测资金使用需求,完善结余资金存放管理调度规则,提高资金流动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存放对公积金业务发展和中心建设的促进作用。(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16.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管理,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技术处;协同部门:计划财务处)
17.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合作开展业务合规性审计,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审计保全处)
三、聚力信息化驱动,提升群众服务新体验
(七)大力推进业务网上办理
18.克服疫情防控影响,迎难而上,转危为机,全力提升“网上办”的服务水平。建成公积金业务系统实人身份认证体系,优化和拓展网上业务功能,网上业务对柜面业务的替代率达到60%以上。(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会计核算处)
19.建设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各类渠道服务活动,统一进行安全控制和身份识别,优化网上预约服务,集中响应各类服务渠道的业务办理请求。(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处)
20.运用商业银行的科技力量和资源优势,建设公积金智慧服务大厅样板,让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办公室)
(八)实施核心业务系统2.0升级
21.认真调研论证核心业务系统升级优化方案,建设操作界面友好、柜员操作方便、客户使用智能、系统风险可控的2.0版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为业务服务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会计核算处、计划财务处)
22.开展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和等级保护工作,确保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处)
(九)建成金融级双活数据中心
23.统筹推进设备安装、系统开发、业务上线等工作,完成三阳路数据中心改造,新建后湖数据中心,全面建成性能卓越、绿色节能、安全可靠的公积金双数据中心,力争成为中部的公积金数据中心。(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处;协同部门:办公室)
24.定期开展电子化稽查,认真清理存疑数据,综合运用工商、房产、社保、民政等数据,形成大数据分析报表,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25.建设住房公积金开放服务平台,整合数据资产,提炼数据价值,充分发挥数据效用。(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
四、聚力制度化建设,创建业务操作新标准
(十)完善受托银行考核激励体系
26.修订《受托银行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健全考核奖惩手段,对银行网点进行穿透式考核督导,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杠杆”作用。(责任部门:审计保全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各分中心)
27.建立受托银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合理布局银行经办网点。(责任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协同部门:各分中心)
(十一)建立业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
28.对照住建部制发的住房公积金六大业务规范,全面优化、简化、细化业务办理流程和标准,方便前台操作执行。(责任部门:会计核算处;协同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
29.开发前台业务影像处理系统,实现公积金前台业务无纸化,将业务票据纸质传递转变为电子影像传递,实现前台办理规范化,业务审批标准化、数字化。(责任部门:会计核算处;协同部门:贷款管理处、信息技术处)
30.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自由裁量权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逾期贷款分类催收管理制度,防范业务风险。(责任部门: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审计保全处)
五、聚力品牌化党建,树立为民服务新风貌
(十二)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1.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激发支部战斗活力。(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32.组织党员开展公积金政策“进楼盘、进企业、进社区、进高校”活动,深化党员示范岗建设,引导党员为群众提供有温度的服务。(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协同部门:各分中心)
3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把牢导向、守好阵地,积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公积金政策服务的知晓度、美誉度。(责任部门:办公室)
(十三)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34.实施职务职级并行,组织干部职工招录,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完善派遣制人员管理,积极提供发展通道,进一步增强派遣制员工的归属感。(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十四)树立窗口良好服务形象
35.以开展“双评议”工作为抓手,严格落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满意度责任分解方案》,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协同部门:各参评处室,各分中心)
36.推进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统一服务标准、服务标识、服务设备,营造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责任部门: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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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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