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17:43:00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我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法治讲座的必训内容。2022年中心组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湖北武汉考察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文件书籍和宣传片,集中收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中心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善中心内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依法运行。中心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中心主任办公会专门听取关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落实“互联网+监管”平台及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使用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中心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我中心通过电子商城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每年与专业律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严格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近年来,中心法律顾问在应对中心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积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起草、论证及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2年律师团队审查各类协议文本116件,参与行政执法事项20余次,参与重大事件处理3次。

2、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022年我中心被行政复议五起,已作出复议决定的三起复议案件均维持了我中心所作行政决定。我中心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今年我中心涉行政诉讼五起,四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一起暂未开庭,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武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制发并公布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包括公众意见和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环节严格把关。2022年,我中心作出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制发五件规范性文件,均严格依照程序制发,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4、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监察等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一是认真办理议提案。2022年共承办议提案4件,其中省人大建议案1件,市长领办建议案1件,市政协提案2件,均为会办件,均圆满办结。二是配合全国各级法院依法依规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对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取条件,或符合我中心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的纪要》规定的,准予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均不予扣划,以有效防范不法中介借助司法手段提取,通过“合法”诉讼掩盖其非法骗提行为,确保公积金制度全面健康发展。2022年,共批复中院商请公积金扣划40笔,其中不符合扣划条件、不予扣划25笔。在中院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借诉讼之名提取公积金的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减少,有效保障了中心资产的安全运行。三是配合各级检察院和监察部门办案。对检察院和监察部门依办案需要向我中心申请查询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的,我中心予以全力配合。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一)追缴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22年3月11日,经修订后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对行政处罚裁量方式和标准作出修订,使之与湖北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致,同时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前置于立案环节,简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此外,2022年我中心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三次集中执法培训和专题讲座,旨在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2022年涉企行政执法立案15起,向武汉市东花庭园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单位下发各类执法文书45份;结案13起,成功督促武汉链游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为职工开户和补缴到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起。共受理职工投诉单位欠缴公积金案件1133起,处理率100%,协商处理完毕659件,共为1490名职工追补缴公积金1521万元,尚未处理完毕案件也在依执法程序积极协商解决中。

(二)打击违规骗提,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

制定《住房公积金违规骗提处置工作方案》并报请党组会审议通过,组织相关处室及分中心全力调查,开展行政执法,着力追回骗提资金,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2022年就违规骗提整治工作专门召开三次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对尚未退回违规骗提资金的职工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职工笔录供述中介信息的骗提行为及相关线索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移送,共计向九个行政区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材料57笔。公安机关根据移交线索已捣毁部分制假窝点,部分中介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深入开展打击违规骗提工作对骗提职工及非法中介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有效保障了公积金资金安全。

(三)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犯罪,保障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住房公积金违法犯罪案件,我中心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司法局联合签发《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我中心向司法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问题的执法调查、案件移送、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不仅是我中心与司法机关开展协作配合的重要制度依据,也是推动公积金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同贯通的重大举措。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及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答题活动,督促全员按时完成“法宣在线”学习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对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积极进行普法宣传。2022年我中心共走访单位、楼盘、银行47次,涉及宣传人数近8000人。二是按月报送各类法治信息。应市普法办要求,按月报送行政执法案例和信息,2022年共报送案例和信息共24条。

2、加强中心职工法治教育,引导全体职工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积极组织中心全体在职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及考试,以考促学,采取不定期通报和点对点通知等方式督促学习,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六、开展法治惠民惠企实事项目

我中心今年法治惠民惠企项目为“提高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具体做法为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含本等级)绿色建筑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贷款额度上上浮1.1倍。此举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七、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我中心在官网上设置政务公开专栏,2022年共发布官网信息310篇,微信推送48期150篇,微博信息847条,支付宝平台发布信息48期147篇,回答网友留言2176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过155万,比2021年底增长16.50%。2022年共受理各类渠道信访投诉11910件,比2021年增长28.22%。其中外部渠道诉求9475件,占总诉求量的79.6%;内部渠道诉求有2435件,占总诉求量的20.4%。有效办结率为100%,无超期办结的情况,市民热线督办件的满意率为98.2%。在官网首页设置“纪检举报渠道公告”,一楼大厅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等,保障社会监督渠道通畅。

2、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根据相关要求,我中心编制公积金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把武汉打造成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6日


【 下载 】


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其它时间段由自助语音系统提供服务 gjj.wuhan.gov.cn 站点地图
ICP备案号:鄂ICP备20002627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56 公安备案号:4201020200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