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您好,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1〕3号)规定,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含委托扣划)或者贷款的,可以按年办理租房提取。因您的家庭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所以目前不能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若您的家庭今后再购房,在满足公积金二套房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再申请一次公积金提取;或在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027-12329热线进行咨询。
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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