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公积金使用问题
您好,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武公中规〔2018〕11号)规定,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湖北省内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包含:合肥,安庆,铜陵,六安;长沙,岳阳,株洲,湘潭;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根据您的描述,您是在湖南衡阳缴纳的公积金,不在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城市范围内,故目前无法在武汉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另外,由于部队公积金为独立的公积金体系,部队缴存的公积金不能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您的配偶缴纳的是部队公积金,建议您向部队相关部门咨询使用部队公积金在武汉购房贷款的具体规定。
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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