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多证合一”企业账户设立 |
办理条件 | “多证合一”企业是指实行证照整合改革的企业。2017年7月1日起,在市工商部门办理“多证合一”注册登记的企业。 |
办理依据 | 武公中规【2018】4号、武公中规【2018】6号 |
办理材料 | 1、“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单位缴存职工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社保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5、《商事企业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多证合一”企业无需到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企业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后,预留印鉴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程序参照缴存登记单位预留印鉴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程序办理)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就近缴存银行 |
办理时限 | 即办 |
办理机构 |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银行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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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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