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相关企业,可依照《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在规定标准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发生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结合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规定,对此释义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我市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企业。
(二)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已缴存至2019年12月份;
2、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
3、本次缓缴申请已全面告知职工,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单位设有工会、职代会等部门的,须经其同意。
(三)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疫情防控期专用表)》(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适用时间
2020年6月30日之前均可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2020年7月恢复按月正常汇缴;因疫情办理缓缴的企业,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次补缴其缓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五)办理流程
1、柜面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分中心申请,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2、邮寄办理
单位经办人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任意分中心,符合条件即时办理,成功办理会发送短信告知单位经办人;不符合条件,将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
单位选择邮寄办理时,单位经办人可无需提供原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代替;邮寄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注意事项
1、武汉地区的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非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8%。
2、我市所有缴存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月办理汇缴的,可待复工后,及时通过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或缴存银行柜面按汇缴方式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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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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