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需先办理项目备案再办理个人提取。项目备案和个人提取可在旗舰店网点办理。
一、项目备案所需材料: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
4、加装电梯住宅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二、提取所需资料:
1、身份及婚姻关系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提取子女公积金的,还须提供子女身份证、子女关系证明(子女关系一般通过系统进行数据校验,若校验不通过的,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提取人个人I类银行卡;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5、加装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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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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