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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办理网点及所需资料

发布日期:2026-05-26 11:06:53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需先办理项目备案再办理个人提取。项目备案和个人提取可在旗舰店网点办理。

一、项目备案所需材料: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

4、加装电梯住宅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二、提取所需资料:

1、身份及婚姻关系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提取子女公积金的,还须提供子女身份证、子女关系证明(子女关系一般通过系统进行数据校验,若校验不通过的,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提取人个人I类银行卡;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5、加装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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