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首页 > 办事服务 > 业务专栏 > 常见问题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资料

发布日期:2026-05-26 11:00:43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3、本人I类银行卡;

4、建造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本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原件、复印件;

5、翻建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本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翻建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及注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原件、复印件。

6、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施工合同、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及注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原件、复印件。

【 下载 】


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其它时间段由自助语音系统提供服务 gjj.wuhan.gov.cn 站点地图
ICP备案号:鄂ICP备20002627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56 公安备案号:4201020200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