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实际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基数+配偶缴存基数)×40%(还贷比例)×12个月×借款人贷款年限。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2.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具体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6≤缴存时间≤12(月)0.5;12<缴存时间≤24(月)0.8;24<缴存时间≤36(月)1;36<缴存时间≤60(月)1.2;缴存时间>60(月)1.5。
注: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我市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四项限额取最小值确定可贷额度。若是商转公贷款,则在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小值,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最终的可贷额度以申请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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