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申请调整最后汇缴月:
a.将汇缴操作成补缴;
b.单位职工全员离职,无人在岗无人缴纳社保;
c.单位开户后无人入职无人在岗,单位未操作过公积金汇缴。
申请调整最后汇缴月的所需资料:
1、已汇缴月份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情况a、b时需提供);
2、无人缴纳社保期间的单位社保明细(情况b、c时需提供);
3、申请修改最后汇缴月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
注:(1)已在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到柜面进行审核,能否办理以柜面审核结果为准;同时,未缴月份在以后是否需要补缴,同样以柜面审核为准。(2)单位申请最后汇缴月调整时,建议带上单位公章,以免因提供的资料有误或“申请修改最后汇缴月的情况说明”的填写问题导致再次前往。
【 下载 】
主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
其它时间段由自助语音系统提供服务 gjj.wuhan.gov.cn 站点地图
ICP备案号:鄂ICP备20002627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56 公安备案号:4201020200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