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体工商户无法设立单位公积金账户,无法给员工缴纳公积金。
另外,凡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目前未以单位参保职工身份设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或虽设立了账户但已停止缴费3个月(含)及以上,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都可自愿参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为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灵缴个人账户与单位个人账户转换。若您符合上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I类借记卡等资料,向武汉住房公积金任意受托银行网点柜面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也可通过“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及缴存。
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武汉公积金热线027-12329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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