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公积金贷款年限变更不改变抵押期限是什么意思,如30年的公积金贷款年限变更为20年,20年后我房贷都还完了,抵押期限还存在10年吗?
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指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合同期限内申请对其贷款期限进行缩期或延期。借款人期限变更后新的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日至新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原合同贷款期限,并同意不改变抵押期限。
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公积金贷款债权解除时,抵(质)押权随之解除,受托银行或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将抵(质)押物归还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贷款银行柜面办理贷款结清手续,然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根据您的描述,若您将贷款年限从30年缩短到20年,在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公积金贷款债权解除时,抵押权随之解除,并非抵押期限还存在10年的情况。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027-12329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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