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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有一套房,使用了公积金,已结清,现在再次购买新房,使用组合贷,首付比例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5-03-29 10:05:00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题描述: 武汉市有一套房,使用了公积金,已结清,现在再次购买新房,使用组合贷,首付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不得高于80%;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不得高于70%。同时组合贷款加首付款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且首付款不低于商贷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

由于不了解您家庭的公积金使用情况和申请贷款时家庭的房屋套数情况,也不了解您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数量,无法判断您的家庭是符合首套房贷款认定还是二套房贷款认定,建议您拨打027-12329热线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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