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电【2016】9号)要求,我中心对2016年12月31日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保留55件规范性文件,公布失效26件规范性文件、废止17件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分2种情形:28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期满后自动失效;27件需要修改或者重新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期满后自动失效。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