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428号建议的答复
郑海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积金审批放贷效率的建议”收悉,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具体答复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基本情况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均委托各商业银行办理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取“大委托模式”办理,即委托全市20余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具体承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这些受托银行主要负责客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前端受理,受理后进行贷款初审、复审,以及贷款抵押登记(注销)、贷款发放、逾期催收还款等业务。公积金中心负责贷款的终审,并承担贷款风险。
从现行办理模式上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必须经过“受托银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等流程,相比商业银行的贷款,环节较多,用时也会相对较长。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放款形式的单一直接影响了贷款投放速度
据了解,我市各大商业银行在受理客户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后,大多采取备案合同放款形式---即客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要在市房产局备案后就可放款,有的还采取网签合同放款甚至草签合同放款(即:银行凭客户和开发商签订的草签协议即可发放贷款)。不论是凭备案合同放款,还是凭网签合同或草签合同放款,至少可以省去以下两个关键环节:客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贷款抵押登记手续。而这两个环节耗时较长。
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做到这点,主要是因为各开发企业在各商业银行要么有开发贷款,要么设有资金监管账户,有的还设有土地抵押权。这些足以对冲采取灵活放款形式带来的风险或隐患。
而目前公积金中心对大多数开发企业的楼盘项目,只能采取“期房抵押”形式放款,即:客户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必须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才能放款。这种放款形式因涉及客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抵押登记手续,耗时很长。公积金贷款放款形式单一主要受制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必须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才能放款;二是公积金中心缺少上述商业银行的金融控制手段;三是公积金贷款属于“平存低贷”的政策性贷款,风险承受能力弱。
2017年以来,公积金中心学习借鉴商业银行的做法,在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前提下,试行对我市缴存职工为首套刚需自住房购买占比较多的少数优质开发企业(如武汉城建集团、万科地产、保利地产、中建三局地产)采取凭备案合同放款的形式,收到明显效果,放贷效率大幅提升,有的楼盘放款速度已超过了商业银行,受到开发企业的一致好评。
二、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时效
公积金中心不断运用信息化手段,与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进行数据对接,持续优化贷款办理流程。
一是取消了沿用多年的公积金贷款项目备案手续,与市房管部门实现项目登记备案数据实时共享,开发企业楼盘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后,可直接受理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开发企业无需到公积金中心进行项目备案登记,减少了开发企业的“跑路”。
二是与省民政厅的婚姻信息、市不动产局的抵押登记信息、市房管局的房屋备案信息、人民银行的征信信用信息等实现了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在贷款审批中让职工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极大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
三是设立了个贷审批中心,集中办理贷款终审,实现贷款审批专业化、集成化、流程化、标准化管理,贷款终审时间明显缩短。
四是不断提升线上贷款的审批比例。综合考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征信信用、婚姻状况等因素,将公积金贷款划分为线上审批贷款及线下审批贷款二类。目前,线上审批贷款已经占我市贷款总量的40%以上(以今年为例,前三季度公积金中心共审批公积金贷款50097笔,其中线上“一键通过”的贷款终审量为20566笔,占总审批量的41.05%),相比2018年已实现翻倍。线上贷款审批通过多部门数据共享和适时校验实现,不需要人工提供纸质材料,一方面持续提升线上贷款审批比例,另一方面精减材料,方便职工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时效,线上贷款终审时间目前不超过一天。但对有些贷款,如客户申请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因相关数据(商贷金额和期限、异地婚姻状况、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无法对接或核验,只能在线下进行人工送审,相比线上贷款而言,审批时限有所延长。
三、进一步压缩贷款审批和放款时限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努力方向
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努力提升贷款办理效率,缩短与商业贷款放贷时限上的差距,让缴存职工切实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优惠,同时助力房企资金回笼,降低房企融资成本。
一是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拟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数据比对和对接,核验贷款人的身份信息,通过电子影像技术运用,对公积金贷款申办资料进行扫描进件,做到线下贷款审批不需人工交接,以精简资料送审时效,提高效率。
二是试点开展线上贷款申请业务。目前公积金中心正在对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此为契机,研发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线上申请及审批系统,即:客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提供任何纸质资料,所有贷款申请要素均通过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完成。该项试点预计今年内可上线试运行,届时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效率将大为提升。
三是适度扩大凭备案合同放款的楼盘项目范围。在前期对部分优质开发企业的楼盘试点凭备案合同放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凭商品房“备案合同”放款的范围,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终审”通过后,只要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市房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即可先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随后再办理期房预告抵押登记手续。目前拟对楼盘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在贰级及以上,或属于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即:上一年度销售业绩(销售金额或销售面积)在全国排名前100名以内的开发企业,统一采用凭备案合同放款形式,以提高贷款投放速度。
综上所述,我市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已持续优化,正不断缩短与商业贷款审批的时效差距,让缴存职工充分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性,改善职工服务体验。
感谢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我们的工作,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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