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特别提醒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以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3号)精神,从今年2月起到6月底,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逾期罚息,不上报逾期征信记录。该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
为此,特别提醒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应在6月30日前还清包括2月至6月在内所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6月30日后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将正常计收逾期罚息、报送逾期征信。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