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及职工配偶本年度内无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积金组合贷款)、委托扣划(含异地委拖扣划签约)和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
2、无自有住房提取,需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含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公租房提取:需职工或配偶在武汉市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单身职工可提取18000元/年,已婚职工及配偶累计可提取36000元/年。不限提取次数,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租房提取限额。
职工及配偶符合租住商品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通过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提取中多项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每年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