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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做客《行风连线》答疑(2025年10月16日)——法规类

发布日期:2025-10-20 10:10:00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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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王女士入职时,公司要求签订了同意协议,公积金按最低档(月工资2000元)缴交,与实际工资(月工资10000元)不符,咨询是否合理?

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三十八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据此,职工本人承诺、约定不缴纳公积金或与单位约定缴存基数都是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您可向公积金中心反映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