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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圈公积金贷款年限计算

姓名:张* 性别:男 咨询日期:2023-08-09 06:16:1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武汉人,在长沙上班,在长沙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了2年3个月了,在武汉未缴纳公积金,获悉长沙和武汉同属都市圈城市,可以公积金互认,准备在武汉买房,购房时使用长沙公积金办理武汉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金额年限计算标准及缴存系数是按长沙缴纳的两年3个月,还是其他计算方式?

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4项因素取最小值确定可贷额度。最终贷款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缴存时间系数是根据《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中记载的“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认定累计汇缴次数来确定。 6≤借款人缴存时间≤12(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5;12<借款人缴存时间≤24(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8; 24<借款人缴存时间≤36(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36<借款人缴存时间≤60(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缴存时间>60(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

贷款期限要求如下:1、新建房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存量房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2、同时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上述贷款期限以其中最短期限进行核定。

由于您的情况描述不清晰,无法判断您是否满足异地贷款条件,建议您拔打027-12329热线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2023-08-11 0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