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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商转公政策

姓名:王** 性别:男 咨询日期:2022-07-05 09:30:15
问题描述: 婚前以女方名义购房房产,且房产证只有女方名字,婚后是否能以男方作为主贷人申请商转公?

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必须以原商贷主借款人本人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若转贷申请人非原商贷主借款人,则无法申请商转公贷款。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027-12329热线进行咨询。



回复时间:2022-07-07 0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