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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25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10-12 17:24:59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商务局:

现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25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延长住宿餐饮行业“阶段性免减缓”优惠政策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上位法对住房公积金“缓缴降比”政策有严格的规定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二、我市已认真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相关规定。

(一)为住宿餐饮在内的众多企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比”手续。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中心主动作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 )精神,出台了为企业减压降负政策,简化了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流程。2020年,我市为1053家企业办理了缓缴和降比业务,涉及缴交金额7600多万元,涉及包括住宿餐饮的各个行业,受到困难企业的充分肯定。

目前,由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持续恢复向好,住宿餐饮行业经营总体稳定。阶段性“缓缴降比”的优惠政策已依规终止。

(二)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去年2月17日,我中心对外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倾斜政策的解读》,明确规定:2020年6月底前,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即:不向借款人发送逾期贷款催收短信;不收取逾期罚息(已计收的罚息作退回处理);不纳入违约客户黑名单,不上报逾期征信记录(已经上报的予以调整)。

截至目前,我中心已为46843个客户减免了住房公积金逾期罚息,涉及借款合同金额9423.72万元。

因国家三部委的文件明确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加上我市经济恢复持续向好,住宿餐饮类企业已逐步摆脱困境,因此目前我中心暂不能对客户的逾期贷款延长“政策优惠期”。

三、继续延长“缓缴降比”政策将损害职工权益

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给企业“缓缴降比”减轻压力的同时,损害的是职工的直接利益和权益,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不符;如果长期执行“缓缴降比”政策,将增加职工住房贷款的还款负担和逾期风险,很多职工在办理贷款时,都是根据正常缴存情况“量身定做”的还款计划,如果长期不能正常缴存,将打破原计划,增加职工家庭还款压力和逾期风险,可能会引发新的用工矛盾。同时,武汉地区常态化执行“企业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住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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